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2)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分级培训,突出重点;全面发展,注重能力;联系实际,学用结合;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保证质量,提高效益。
二、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3)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省委领导和省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协调指导下,由省委组织部主管,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省市县分级管理。(4)省委组织部承担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等职能。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有关政策,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省管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的培训,统筹全省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省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省委、省政府各工作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本单位、本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5)各市、县(市、区)党委领导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6)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7)部门和地方双重管理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经协商,协管方也可承担主管方委托的部分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三、培训对象和时间要求
(8)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9)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及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的不同情况,组织干部参加在职期间的各类岗位培训、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新录(聘)用的初任培训和其他培训。(10)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内,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或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一次性或分阶段完成累计3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培训情况纳入干部任职资格考核范围;干部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前,应当参加3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没有达到教育培训时间要求的,原则上应缓议或不予研究,特殊情况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补训。其他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四、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
(11)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岗位职责需要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12)突出政治理论培训。干部培训要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主要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国情、省情和形势的教育,党史、党风、党纪的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理论基础,培养战略思维能力。(13)加强政策法规培训。主要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重要法规开展培训,注重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14)强化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岗位必备、适时更新、科学分类”为原则,开展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业务知识、专业技能、通用能力以及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的培训,帮助干部及时更新知识结构,完善知识体系,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岗位操作水平。(15)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各单位要制定学习规划,提出自学要求,正确引导和帮助干部搞好在职自学,并在时间、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为干部自学创造良好条件。注重把干部自学与岗位培训、业务学习等结合起来,通过述学、评学、考学等办法,加强对干部自学的督促检查,增强干部学习的自觉性。(16)探索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掌握干部岗位职责特点以及干部个人的学习需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投标等竞争方式择优选定培训机构,确定一批具有时效性、实用性和前沿性的学习项目,由干部自主选学,以满足干部个性化的培训需求。(17)加强社会实践培训工作。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不断加大干部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的力度。逐步在省内外干部培训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乡村、社区建立一批社会实践锻炼基地,针对干部不同层次和类型特点,分别安排到不同类型的培训基地开展社会实践锻炼,延伸、拓展培训渠道,使各级各类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练,增加阅历,增长才干。(18)规范和加强境外培训工作。坚持突出重点、从严掌握、择优选拔的原则,加强境外培训工作。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围绕中心工作,针对改革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干部出国出境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境外培训工作要严格选拔对象,严格规范管理,注重培训成果的转化和运用,严禁借培训名义变相公费出境旅游等违纪行为。凡抽调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境外培训,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19)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行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教育培训新模式,创建统一、规范、先进的干部网络学习平台,为广大干部及时提供新颖、生动、前沿、实用的学习课程。